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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摩托车

1999-05-24 来源:光明日报 梁捷 我有话说

在许多城市里,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把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据了解,1996年至1998年三年间,摩托车销量占产量的比例逐年增加,分别为95.9%、96.8%、99%,由此看出,消费者对摩托车的消费需求较旺盛。

随之而来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据中消协统计,1996年以来摩托车的投诉远远超过其他各类商品投诉的平均值,1996年摩托车的投诉比1995年上升了51%;1997年比1996年上升了74%;1998年比1997年仍有上升。消费者买车主要是为了方便快捷,然而由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市场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给消费者带来许多麻烦,有的甚至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去年年底,对摩托车产量和消费者投诉分别位居全国前五位的山东、江苏、广东、浙江、重庆、河北、河南、湖南等省、市进行了重点调查。

质量问题严重

据投诉调查分析,质量问题占总量的82.6%;其中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的投诉占质量投诉的21.5%。如发动机故障多、动力不足、漏油渗油问题普遍;材质差,主要表现在车架大梁断裂、主轴断裂、轮子钢圈变形;装配粗糙;故障多,修理难;有的产品无说明书,无三包卡。

据调查分析,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是:一些生产厂家只注重眼前经济效益,用不合格的部件组装摩托车,致使产品一出厂就是残次品或短期使用中就出现机械性能故障;有的为扩大销售,大幅度降价,选材和零件质量大打折扣,质量不可靠;一些联营厂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达不到标准,导致质量下降;一些非法联营厂产品质量无保障;装配质量失控,装配缺乏质量监督管理,由此埋下不安全隐患;新车磨合期内检修、保养不力,有的因机油质量差,油量不足等,造成发动机故障。

“三包”问题多

1、“三包”不落实。“新三包”明确规定,摩托车的包修期限为一年或6000公里。而有些厂家自行缩短“三包”期限及公里数,有的厂家规定易损件不予“三包”。“新三包”还规定“销售者出售产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些摩托车经销商强行扣下随车保修卡,不提供给消费者或让消费者再出钱购买,如不买就等于自动放弃“三包”权利。有的厂家规定消费者购车后须在一个月内就近投保,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2、维修不做登记。根据规定修理者应当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而有些修理者和经销商在维修时不做登记,有意增加返修次数,使消费者享受不到修、换、退的权利,甚至拖过保修期,让消费者自掏高额修理费。3、出现问题后,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互相推诿,缺少解决问题的诚意,修理无期限。4、有些摩托车企业的维修网点少,维修不及时,维修人员技术不熟练,责任心不强,反复修几次都修不好。5、“新三包”中包修的摩托车主要部件只有发动机一种,范围太小,另外摩托车“三包”《细则》中除标明的性能故障外,对零件等问题“三包”未做规定。

摩托车“三包”及《细则》在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亟需有关部门给予解释和指导。在调查中,基层消协反映,有关主管部门答复不及时,甚至不答复。中消协呼吁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解决好全国摩托车售后服务问题。

存在欺诈行为

1、造假、售假。有的经销商利用伪造的或涂改的购置证,非法出售冒牌摩托车。存在无许可证生产、未上目录、没有营业执照的违法生产经营者。有些不法商行将一些杂牌零件组装成名牌摩托车,坑害消费者。2、偷梁换柱。在销售或修理过程中,将一些原装配件换成劣质件,从中牟取暴利。3、承诺上牌照而不践诺。有些经销商在诱导消费者购车时,保证短期内上好牌照,而消费者买车后,上牌照却遥遥无期。或要消费者多交上牌费,退车时克扣高额“手续费”。4、保修期内收修理费。不少违法经营者,乘许多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不了解“三包”规定之机,在保修期内收取高额修理费,坑骗消费者。

如何整顿摩托车市场,提高摩托车产品和服务质量?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首先要管住生产环节。希望各有关政府部门克服地方主义,坚决取缔不具备条件的生产厂家。同时改变零部件拖整车后腿的现状,对劣质车组装亟需综合治理。对目前摩托车生产状况和产品质量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由工商局、机械局、技术监督局、消协几家联手,从宏观上加以调控。

第二是抓流通环节。建立严格管理的专业市场。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市场上的摩托车流通应严格控制,走私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劣质零件也不应该自由流通,对不合格零部件组装的劣质车应截流堵源。

严格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维修服务工作,做好售前、售中及磨合期服务。

第三是完善售后服务。增设正规网点,组织对维修单位进行资质评定。对维修单位和人员要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不合格的应坚决取缔其维修资格。提高企业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公安部门的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目录的牌号和型号发放牌照。对冒牌车辆要立即查扣,应公布授权代办入户、上牌手续的经营者。各部门联合行动,增加监管。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势力。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地方不能只注意眼前利益,对造假制劣的单位和个人不应庇护,而要坚决取缔和打击。期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对地方保护主义给予有效的揭露和打击。职能部门要真正负起责来。

落实“三包”责任。现有的“保修卡”换成“三包卡”,避免只修不退换,三包变一包。

中消协还发出消费警示,忠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摩托车过程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购买摩托车时尽量选择在商业信誉较好的大型商场购买;2、购买时要索取购车发票和完整的“三包”凭证;3、购车时要对整车进行检查,特别注意车辆有关号码与随车“合格证”、“三包卡”上的号码是否相符;4、涉及代办入户、上牌时,消费者应要求销售者出示当地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委托其代办摩托车入户上牌的有效证明,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核实;消费者应要求经营者将其对入户上牌所需时间、费用的承诺,以书面形式作出保证;如果条件允许,消费者最好亲自办理有关入户上牌手续。5、要证实安全消费,不要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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